学生事务
电院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细则
日期:2019-09-26 阅读:8593

为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质量控制,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沪交研(2023)54号)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实务指南》(202109)及《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202110),结合本院情况,制定《电院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各培养环节概述

一、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核心课程学习结束并考核通过之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一)资格考试时间

普博生(不含硕博连读)的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直博生的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博士入学后一年内完成。参加国际联培的博士生,原则上应在访学前通过资格考试。

未达到参加资格考试条件者、因故休学者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推迟参加资格考试。

应参加资格考试但未参加,且未申请推迟参加或申请推迟参加未获准者,视为资格考试不通过;学院每学期梳理这些学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在系统中录入资格考试不通过。

(二)参加资格考试条件

学生(硕博连读生除外)参加资格考试时,应已完成培养计划中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学习,直博生还需满足培养计划课程GPA不低于2.7(如果学科有高于此的要求,以学科要求为准)。

说明:凡列入学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均应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修读完成。鉴于课程学习有比较长的周期性,建议最好在资格考试前完成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学习,达到毕业对成绩的要求。

(三)资格考试内容

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个人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习的主要内容、科研进展与专业技能,以及学术品德等。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资格考试形式包括笔试(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笔试环节结合博士招生考试进行)和面试。

普博生资格考试笔试环节应涵盖本学科培养方案中至少2门专业基础课,直博生应涵盖本学科培养方案中至少3门专业基础课(详见《电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科目》(22级及以前)或培养方案(23级及以后),注意不同年级科目列表不完全相同);交叉学科平台资格考试考题应涉及至少两个一级学科的课程内容;笔试时长不少于2个小时;原则上由各系或学科统一组织命题。

(四)资格考试组织

资格考试由学院统一启动,各系(学科)统一组织,各系应成立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系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各系(学科)资格考试专家小组,负责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同一学科同一届的资格考试专家小组应基本固定,以便进行公平考试;交叉学科平台博士生的资格考试专家小组应由至少两个一级学科的专家组成。具体的资格考试办法届时邮件通知。

资格考试专家小组对每位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按“通过”或“不通过”做出评定,并综合博士生的道德品行表现、学业和科研情况写出综合评语;第一次参加资格考试未通过的,应由资格考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下次重考”或“建议退学”的意见。被建议下次重考的,可以在下一学期再次申请参加资格考试;两次资格考试均不通过者,应由资格考试专家小组基于学业考核做出“转为硕士生培养”或“应予退学”的建议。

(五)荣誉计划博士生资格考试

基本规范同上,特别规定详见:电院致远荣誉计划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一)开题报告时间

开题报告应该在通过资格考试后进行;普博生(含硕博连读生)一般应该在资格考试结束后一年内完成,直博生一般应该在资格考试结束后一年内完成。(鉴于20级开始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和学业奖学金挂钩,建议开题报告在10月下旬之前完成,以交我办中开题报告归档完成为准)。

因故休学者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推迟开题。参加国际联培的博士生若出访前未进行开题报告,可在合作高校举行。我校至少有三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专家通过视频参加开题报告。

应参加开题报告但未参加,且未申请推迟参加或申请推迟参加未获准者,可视为开题报告不通过,由院系将开题日期、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在系统中录入开题报告不通过。

(二)开题报告内容(学位论文涉密的同学需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相关手续)

参加论文开题报告的博士生应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包括: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课题的创新性,计划进度及预期成果,目前课题有关的资料收集情况、已有的前期成果等。

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社会评价,保证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避免重复已有的工作,博士生导师可以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进行开题查新,查新方式及所用数据库可由各学科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确定。

(三)开题报告组织

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组负责人或导师召集至少3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作为开题报告的专家组对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交叉学科博士的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需要来自2个或2个以上学科。

博士生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秘书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专家组成员、秘书和报告人在登记表上签名。报告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15分钟。

专家组对每位参加开题报告的博士生按“通过”或“不通过”做出评定,并综合博士生的道德品行表现、学业和科研情况写出综合评语;第一次参加开题报告未通过的,应由开题报告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下次重新开题”或“建议退学”的意见;被建议下次重新开题的,可以在下学期再次申请参加开题;两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由专家组基于学业考核做出“转为硕士生培养”或“应予退学”的建议。

三、学位论文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时间

博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按自然年进行年度考核。论文开题通过满六个月以上者应参加年度考核。因故休学(不含海外访学)或其他特殊原因者,可申请免于参加年度考核。正在海外访学的博士生,也须提交年度考核报告(鉴于20级年度考核等培养环节和学业奖学金挂钩,建议年度考核在10月下旬之前完成,以交我办中年度考核归档完成为准)。

(二)年度考核内容

博士生须撰写年度考核报告,详细阐述本年度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考核小组。

(三)年度考核组织

各学科应组织由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至少3人的年度报告考核小组,对博士生年度进展报告进行评估,其形式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会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导师应对年度进展报告做出综合评估,督促研究生顺利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

考核小组填写考核组论证意见和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考核组成员和组长需在考核表中签字。

对年度考核未通过者,分以下情况:1)尚处于基本学制内的,由考核小组基于学业考核做出“转为硕士生培养”或“应予退学”的建议;2)已处于延期阶段的,做“应予退学”;其中符合结业条件的,可建议 “结业”。

第二部分:各培养环节开展流程(以开题报告为例)

1.学生填写论文开题报告(下载标准模板

2.学生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 或“交我办”APP)中申请并上传开题报告;

3.教务老师完成院系初审;

4.导师审核并在系统中录入秘书;

5.开题安排

秘书在系统中将开题报告安排录入系统,并下载《开题报告专家评审表》;(如果在这个环节错过了下载,可以在“已办事项”中从“结果录入”环节撤回至“开题安排”环节)

6.进行开题报告;

7.结果录入;

秘书录入开题报告评定意见,上传签字齐全的《开题报告专家评审表》,输入专家组人员信息等。

如果结果为不通过,专家组需要在《开题报告专家评审表》纸质版中根据相关培养环节要求填写下一步的培养或分流建议,同时秘书在交我办中结果录入环节专家组或导师组论证意见栏填写下一步的培养或分流建议。

8.系所审核,确认考核结论;

如果结果为不通过,需要明确给出下一步的培养或分流建议。

9.院系审核;

如果结果为不通过,结合研究院手册规定,与导师、各系和学生沟通,确认结果。

10.教务老师完成线上归档;

第三部分:基于培养环节开展博士生分流

对在以上培养过程中“建议退学”的学生,应予建议送达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学申请;若满足结业条件,可申请结业;不满足结业条件者按照肄业处理。需要按照《电院博士生学籍管理细则》申办。

对在以上培养过程中建议“转为硕士培养”者,需在结果公布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电院博士生学籍管理细则》,向院系提出“博转硕”申请,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转为硕士生培养。

学生未及时提出“博转硕”或“结业”或“退学”申请,或提出申请后经审批未通过,按“应予退学”处理。

对于国际博士生无“博转硕”,替代操作:博士退学、硕士重新入学,转为硕士生培养后应在1.5年后完成硕士学业。

在上述分流考核环节中,拟分流为硕士生培养的博士生须处于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内。

 “博转硕”后管理:

1.  “博转硕”应分流为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若所在学科无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则“转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

2.  经批准转为硕士生培养的,应及时补充硕士生培养环节,补缴所在硕士专业的学费,并在“转硕”后2年内完成硕士学业(需同时满足从博士入学算起,最短年限不低于3.5年)。无法按期完成的,不允许延长学习年限,应予退学;符合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硕士结业。

附件:

1.预答辩、盲审、答辩、学位申请等事宜详见《电院博士生学位申请工作流程》。

2.2020级开始,学业奖学金和培养环节考核结果密切相关,详见电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规定(https://www.seiee.sjtu.edu.cn/upload/file/20221124/20221124090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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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