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业务
关于启动2023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10 阅读:2754

现启动2023年度专业技术和职员职级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要点和流程

1.      此次岗位聘任为岗位分级,非职称(职务)晋升。如申请人已是专业技术职务(专技)11级、8级、5级和2级,则不在此次岗位聘任之列,无需申报。

2.      职称和岗位分级对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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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请人可登录hr系统(hr.sjtu.edu.cn;“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点击“人事业务”→“我的业务”→“岗位聘任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职员职级岗位聘任申请”,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相应信息后点击提交。

4.      系统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9月1日(周五)24:00

二、  聘任原则、申请范围及申请要求

1. 聘任原则

申请者原则上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被聘满至少一个聘期三年(含)以上,不得越级申请,不得跨岗位类别申请。


申请者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业绩须为自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取得的成果,年限和成果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对至法定退休日其任职年限和成果均符合条件者,应在退休前一年提出申请。

2.申请范围

本次岗位聘任,面向全职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到校全职在编工作满三年,且除上海交通大学外,不在其他单位有领取工资的职位。

职员职级聘任范围为全职在岗的党务行政管理人员,曾经具有行政职务,目前已不在职员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列入职员分级范围;二、三、四级职员聘任由教育部统一实施,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3.申请基本要求

(1)2023年度岗位聘任具体要求,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职员职级岗位聘任实施细则》(见附件2)文件执行。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3)近三年内未参加教学活动的教师系列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近三年内有学术不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原则上不得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近三年内有违纪违规等行为者,原则上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员职级。

三、  补充说明

1.已在校外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者,可不受到校工作年限限制,但仍需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请条件进行认定

2.针对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达到一定年限者,可依照《2007年上海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申请条件》(见附件3)申请晋升,但定性条目的界定从严从紧,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款中,国家级精品课程包括国家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课程主讲教师填写《国家精品课程主讲教师主要骨干信息确认单》需经教务处审核认定。

4.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款中,我校教书育人奖特等奖(个人)获得者可相当于国家级教书育人荣誉获得者;我校教书育人奖一等奖(个人)获得者可相当于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一者;依次类推。

5.凡聘任实施细则中,与本通知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请直接和我们联系,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高霞 (34204259 34204522、小号613122);

四、  附件: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pdf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职员职级岗位聘任实施细则.pdf

附件3:2007年上海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申请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