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首聘期为2年,对于需要延长在站期限的博士后,可由本人提前至少三个月(强烈建议预留充足时间以备特殊情况)提出延长在站时间的申请。如到期后工资社保或导师培养费将于X月停发,则最迟须于(X-1)月10日通过学院审核,且最迟须于(X-1)月15日通过学校审核,逾期“交我办”系统关闭,无法受理。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工作期满续聘评估表,本人签字,合作导师、流动站审核签字盖章,如在职博士后需要在职单位签字盖章同意续聘。(例:如预计2022年8月9日出站, 需延长到2022年11月9日出站,则导师培养费需交3个月。)
2、导师缴纳续聘经费:
1)、本人提前一天将流动站签字盖章的续聘表邮件发至学院负责人,用于录入缴费清单;
2)、导师登录SA系统sa.sjtu.edu.cn—教师画像—缴费清单—支付状态选【未支付】—选择相应博士后缴费条目—转至财务系统界面进行缴费操作,导师承担博士后工资部分转入学院科研经费统筹项目(项目号AO030K01),摘要务必备注博士后姓名。缴费成功后SA系统支付状态显示为【已缴清】,缴费完成。(进站时转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请转入AS500007,进站时转入学院的请继续转入学院账户AO030K01)
3、本人在“交我办”(服务大厅-人事-博士后工作期满续聘申请;时间节点参见页首)发起续聘申请,上传已签字盖章的工作期满续聘评估表和转账入账凭证(SA系统“已缴清”截图也可;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4、续聘审批通过后,本人联系学院负责人签署续聘协议(电话优先);
注:1、如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https://postd.sjtu.edu.cn/)有新政策,则以博管办政策为准。
2、延长在站期限博士后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租房补贴等待遇按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学院负责人:陈老师;021-34204522(电话);miaochen@sjtu.edu.cn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