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德育
党员申请组织关系转出流程说明
日期:2020-05-07 阅读:3932

1.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请本人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至少提前一天提交转出申请

https://ssc.sjtu.edu.cn/f/0fb8eb6d

二维码1.png

其中“接收党委名称”栏填写说明如下:即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务必准确填写。介绍信抬头需要填写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并确保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对应单位报道。

1) 继续在电院读书/留校工作/读博后的党员: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 继续在本校读书但跨学院的党员:填写未来就读学院的党组织名称(有的学院人数较少未成立党委,仅称为“党总支”,所以填写前需与对方学院确认党组织名称,切忌随意填写)

3)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接收单位党组织通常为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 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党员:a.按照出国人员保留和恢复党籍方案来处理,定期与党组织联系,具体参考https://www.seiee.sjtu.edu.cn/xsgz_tzgg_djgz/6256.html(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b.也可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党组织,方便回国后找到自己所在党组织并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5)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或继续在其他学校读书的党员:且能确保在离校6个月内到新党组织报道,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或未来就读学校党组织(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需本人与对方单位确认后再做登记。同时注意介绍信有效期并确定对应转出日期。

6)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或继续在其他学校读书的党员:但不能在离校6个月内到新党组织报道,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注意事项】

1)“抬头”与“具体转往何处”是党组织的名称,不等同就业单位名称;

2) “党建指导老师”对应选择如下

 

学生党支部党建指导老师
23M硕士生党支部、F19本科生党支部张北
22M硕士生党支部、B19硕士生党支部郭晨雨
B21硕士生党支部颜一瑞
B20硕士生党支部王敏
F18本科生党支部、21级本科生党支部周爱君
22级本科生党支部王智
F20本科生党支部于力
031、034、039博士生党支部
徐新星
032、033、035、036、037博士生党支部王敏

2.提醒党支书审批

请博士毕业生提醒党支书登录【交大邮箱】审核提交的申请表、审批确认并记录支部人员变动情况。

 

3.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每周一、周三或周五前往至电院3-103,请党建指导老师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完成线上系统转接。

【注意事项】

        1) 请当场仔细核对纸质介绍信上面的所有内容;

        2) 介绍信开具后,相关老师会同时办理离校系统中“组织关系”栏的审核;

        3) 非本人办理请参照第6条;

        4) 重开介绍信办理参照第7条。

 

4.携《介绍信》至组织关系接受地办理转入

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递交至接收方党组织,根据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接收地党组织在上海市内的,递交介绍信时,同时确保对方组织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系统”上确认接收本人组织关系。

若在电院继续留校工作/读博后的党员:凭《电院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表》(见申请链接里附件)至3-210A找黄晓瑜老师办理

【注意事项】

1) 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上海市转接30天,外省市90天;

2) 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接,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介绍信回执》反馈

在组织关系转入完成后,《介绍信回执》必须在转入后一个月内反馈原党组织。

1)  反馈方式一:填写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提交扫描件回执

回执提交链接:https://ssc.sjtu.edu.cn/f/f6586c96

二维码.png

介绍信回执附件命名:姓名-学号.png/jpg/jpeg/pdf

 

2)  反馈方式二:纸质版寄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党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4204520

邮编:200240

【注意事项】

反馈方式,二选一即可

 

6. 非本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组织关系转出须有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遇有特殊情况者(出国、生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做以下准备:

1) 完成第1、2条,注意提交申请时选择非本人办理介绍信,并上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完成第3条线下办理。

 

7. 重开介绍信流程

介绍信有效期分为两种,上海市内转接有效期30天,省外转接有效期90天,党员开具介绍信后,在有效期内,接受党组织没有接受完成前,如需变更介绍信抬头信息,可以至党建办公室补办,办理相关手续时需做以下准备:

1) 完成第1条,注意在“是否申请过转出”栏选择“是,但需要修改”,在需修改的栏目填写正确信息,并提交情况说明扫描件;

2) 提交申请后可直接进行线下介绍信办理,注意务必携带介绍信原件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超过有效期但在180天之内的,因过期或其他个人过失需补办介绍信的,办理相关手续时需做以下准备,经学生党建办公室研究递交上级党组织研究同意批复后,再行补办:

1) 完成第1条,注意在“是否申请过转出”栏选择“是,但需要修改”,在需修改的栏目填写正确信息,并提交检讨书扫描件;

2) 提交申请后可直接进行线下介绍信办理,注意务必携带介绍信原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电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电话:021-3420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