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生事务】校内证件办理/补办
日期:2019-05-07 阅读:10293

1. 如何补办校园卡

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园卡运行管理中心(新图书馆一楼)申请补办,同时交纳工本费用20元。


2. 如何报失、补办身份证

(1)遗失情况属实,不得谎报,瞒报。

(2)条件:上海交大学生集体户口的在读学生。

(3)所需证件:其他有效证件,校园卡、护照、驾照、学生证等。

(4)须知及收费:

临时身份证——自报失之日起,4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有效期3个月,工本费10元;

正式身份证——报失满30日后可申请办理,30天后领取,补办收费40元。

(5)办理流程:

闵行校区: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直接到华坪路派出所报失补办。


3. 如何办理户籍证明

(1)办理原则:理由正当,皆可办理。

(2)办理条件:凡交大集体户口的在读学生。

(3)所需材料:身份证,校园卡。

(4)收费情况:不收费。

(5)办理流程: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学生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大厅直接办理


4. 本科生补办学生证副证流程

(1)下载附件申请表

(2)学生本人填写“教务处联”和“学生联”基本信息;

(3)张贴一张近期免冠照片

(4)学院本科生教务办3-113审核,在学院审核意见栏盖章

(5)教务处112审核盖章(此时临时学生身份证明生效)

(6)每月10日(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凭学生联至财务处缴费20元;

(7)指定发证日携带学生联和财务处缴费收据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新行政楼B112室)领取补发学生证。

附件:补办学生证副证申请表


5. 如何申请办理校园卡

新生办理学生证、研究生证,一般集中办理。其个人资料及数码照片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在指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提供给校园卡运行管理中心,统一制证。

新教职工办理工作证,凭人事处进校手续单(注明工号);因故未能集中办证的新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回乡证、台胞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薄,下同),到校园卡运行管理中心拍照、制证,一般可当场领取。

办理校园卡须由本人申请,校内相关部门批准。办理校园卡的人员范围是:留学生中的非学位生、成人教育学院学生、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技术学院的计划外学生,教务处管理的各类短期交换生和旁听生、研究生院管理的各类访问学者和旁听生,组织部管理的本校离休干部,人事处管理的本校退休人员、柔性引进高级人才和项目代理人员,各院、系、部、处、室、中心聘请的校外教师、外籍教师、临时聘用职工及各类短期来校讲学、公务、培训、访问、交流人员。

各类学生办理校园卡,由批准办理校园卡的管理部门(包括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技术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填写“申领校园卡申请表(集体)”,统一收集个人资料和数码照片,提供给校园卡运行管理中心,统一制卡。其他需要集体办理校园卡的部门和人员,参照此办法办理。由于是身份证件,各类非本校全日制职工办校园卡,须经本校相关院处级部门党委(总支)批准。

符合校园卡办理范围的个人申请办理校园卡,须填写“申领校园卡申请表”,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院、系、部、处级党委(总支)领导批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聘用合同,到校园卡运行管理中心拍照、制卡,一般可当场领取。没有聘用合同的按短期来校人员办理。

消费卡的办理对象是:在本校校园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各类非本校人员。包括,本校职工家属,与本校相关的社会力量办学师生,外单位在本校的施工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借用本校房屋的外单位人员等。

符合消费卡办理范围的个人申请办理消费卡,须填写“申领消费卡申请表”,经相应单位批准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园卡运行管理中心办理,一般可当场领取;本校职工家属可凭本校教职工的工作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户口本、结婚证等)办理。单位集体办理消费卡的,由批准办理消费卡的单位填写“申领消费卡申请表(集体)”,统一收集个人资料,提供给校园卡运行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每位持卡人只能持有一张一卡通用户卡。持卡人身份变更时,应重新办理与新身份相对应的卡。


附件:校园卡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