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报到前,需先完成应聘及面试、通过进校审批、通过合同审批。
一、应聘及面试
1、项目负责人提交基层单位人事干事招聘需求并在join.sjtu.edu.cn发布招聘启事。项目负责人组织应聘人员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提交所有材料至基层单位人事干事,基层单位对招聘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后,提交至学院,具体流程见https://www.seiee.sjtu.edu.cn/xzzx_bszn_szdw_cat3/8387.html
2、拟聘人员须点击招聘启事中【应聘此岗位】,在填写个人信息后,务必确保应聘(可在应聘记录中查看)。
二、进校审批
1、拟聘用人员查收人力资源处邮件,登录进校系统(https://rsc2.sjtu.edu.cn/YJ/Login.aspx)提交进校信息:
注意事项(主要填写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及工作经历信息):
1)教职工基本信息
2)学历学位信息:
①自大专开始至最高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上传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②维护信息(时间、专业等)与证书信息保持一致;
③若为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上传在读学校学生证及答辩决议书,并在合同审批发起前,上传双证,并邮件反馈学院联系人。
3)工作经历:
①来校前全职工作经历,需上传可以证明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的退工单、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就业创业证(劳动手册)等相关材料。
若暂未办理完成上一工作的离职手续(若有社保连续缴纳需求,请自行把控离职时间),请上传任职证明、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就业创业证(劳动手册)等相关材料,并在合同审批发起前,上传退工单或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并邮件反馈学院联系人;
②维护信息(任职时间、单位名称、岗位等)与相关证明、个人简历中保持一致;
4)如无相应类别信息,请选择【无相关内容】;
5)【特别信息】处上传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信息佐证材料,如填写其他证书信息,请一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6)最后一段学习/工作经历结束后,如有空白经历阶段(如待就业阶段),需提供个人情况说明,个人情况说明请本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系盖章;
7)如每月18日之前提交进校信息,进校审批通过后,合同起始日期最快可于下月1日开始,18日之后一般于下下月1日开始。
2、学院及学校各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处发送邮件通知:
①拟聘用人员:准备报到材料办理入职手续;
②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项目聘用人员经费缴纳。
三、合同审批
1、合同审批发起条件:
①进校审批通过;
②上一段关系(工作/学习)结束,退工单或解除工作关系证明需包含离职日期及原单位公章(鲜章),应届毕业生需拿到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若进校审批时未上传退工单/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应届毕业生双证,请在拿到相关证明后第一时间上传至进校系统【特别信息】处,并邮件反馈至学院联系人;
③本人全职到岗。
2、本人查收人力资源处邮件,在系统中确认合同内容;
3、人力资源处审批合同,系统中显示人事服务中心合同审批通过后,至电院3-317领取合同。本人签署合同及岗位协议,联系项目负责人在岗位协议中【项目负责人】处签署合同,并领取预约报销单。
四、入职报到
1、进校审核通过后,为避免影响入职报到时间,请提前安排入职前体检;
2、本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已签署合同与岗位协议,项目团队需完成拟聘人员经费校内转账预约;
注意:按照学校管理办法,需缴纳聘期内的人员经费,例如聘期时间为2023.07.01-2025.07.31:缴纳25个月;
3、应聘人携带所有报到材料(根据人力资源处邮件提示下载的报到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合同与岗位协议+预约报销单+情况说明(如有))至电院3-317办理报到材料盖章;退工单/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须交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4、根据报到材料清单最后联系方式,至派遣公司相应人员处办理报到手续,分配工号;
临港漕河泾:朱翌伟,021-34202674,行政B楼201室,每周一、周四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外服虹桥:张铨,021-54530830,行政B楼201室,每周三、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合同盖章签署完成后,①受聘人留存合同/岗位协议并扫描备份,项目负责人保存电子版,②部门留存合同/岗位协议反馈至电院3-317。
注意:如进校手续办理途中停止录用,基层单位人事干事请第一时间发送邮件反馈学院,邮件需抄送项目负责人及基层单位领导。
五、报到手续完成后相关事项
1、报到完成后由人事服务中心发送工号分配通知,请凭该工号至校网络中心办理工作证/校园一卡通及申请交大邮箱等相关事宜;
2、每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报到手续,派遣公司将于次月起薪缴纳社保,如20日之后完成则将于隔月起薪缴纳社保,均按合同起始时间核算;
3、需要且符合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人员相关申办手续请在报到完成后预约办理,预约办理联系人为相应派遣公司联络人;
4、医保卡(社保卡)领取,发工资的次月15日之后,凭身份证(护照)到就近的社区服务中心(例如:在闵行校区附近的请至鹤庆路398号“江川街道事务受理中心”,在徐汇校区附近的,请至斜土路和南丹路的交叉口“徐家汇街道事务受理中心”)领取医保卡(社保卡)和就医手册。
六、联系方式
1、基层单位联系人:各基层单位人事干事;
2、学院联系人:关老师,34204522,电院群楼3号楼317,ggsolos@sjtu.edu.cn;
3、校人资处联系人:雷老师,34202753,行政B楼201,leil@sjtu.edu.cn。